长腿林公子

喜爱 平淡而山高水深

三二九六

only伉俪

三二九六只是个数字 重要的是一起走过的他们


01

我叫林在范,我讨厌的人叫朴珍荣。

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3296天,情况依然没有好转。




02

这故事说出来都没人会信,因为我们是相伴六年的队友,外人眼中堪比金婚夫妻的情深伉俪。更有甚者,借着采访调侃我俩到底是友情还是爱情,朴珍荣一本正经地回答“目前为止不是爱情”时,我在旁边噎得像吃了一百斤红薯。


说得有道理,但都是放屁。


朴珍荣这人,说讨厌似乎太过偏颇,说喜欢又未免矫枉过正。对于这种似是而非的,介于讨厌与喜欢之间的模糊情感,我还是乐意将它笼统定义为讨厌——


毕竟比起喜欢,讨厌这类消极情绪不会分泌过多的多巴胺和肾上腺素。我可以说我讨厌榴莲,讨厌出汗的运动,讨厌早晨拥挤的7号线地铁,自然也可以说我讨厌朴珍荣。


没错,是这样,我讨厌朴珍荣。


至于为什么讨厌?非要让我分条列点举例分析,那你委实是在为难我胖虎。2010年,我曾经花费几个晚上辗转反侧,思考的不是星途命运,而是朴珍荣这人为何如此令人躁郁不安。直到上铺的闹钟响起,被揣摩的那位大张旗鼓地踩着楼梯下床,我纠缠不清的思路终于才有了出处。


朴珍荣这人,太让人在意了。


就像此时此刻,一个暖气不足的冬日傍晚,他穿着短袖坐在我身旁看书,我的视线却无法控制地胶着在他暴露于微凉空气的胳臂上,在意到一寸都无法忽视。然后我很有耐心地开口了,问他能不能把外套穿上,他只是用他那双摄人的眼睛轻扫过我,似乎是在笑。他说哥,怎么了?


怎么了?你说怎么了。


我抛给他一个正反问句,他却答我一个特指问句。这种狗屁不通的文字游戏,放在过去3295天的任意一天,我都会出于友爱同他玩上一玩。可是今日,有且只有一次的3296,我不想再为了这点小事与他纠缠。


于是我脱了我的外套,近乎暴躁地丢在他身上,然后在他莫名其妙的眼神下慌不择路地跑掉了。


逃避可耻但是有用。这是我在朴珍荣身上钻研出的道理,现在又原封不动地使用在朴珍荣身上,算不算是种举一反三?可惜,我的生命中并没有出现第二个朴珍荣给我检验一下。


朴珍荣这种祸害,一个就够了。




03

我转身回到卧室,并没有注意到朴珍荣也跟着进来了。他披着我的外套坐在我的床上,很自然地与我谈起刚刚正在读的那本书,刚一开口,我的心头又涌起了那种诡异的情绪。


特别熟悉,又特别令人厌倦。


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在我心里扎根的,或许是两千零九,又或许是二零一四。伴随它诞生的还有无法消解的躁动与不安,我试图解决这个困扰,可它却顽强得像只打不死的蟑螂,只有随着时间日积月累,却不见哪日缺席我的生活。


好在我本人适应力极佳,几千几百个日夜后,我竟然也逐渐习惯了这种怪异,并且尝试着去摸清它的规律:


朴珍荣盯着我坏笑,它出现了。

朴珍荣和王嘉尔金有谦打闹,它又消失了。

朴珍荣怂恿弟弟们整我,它再次出现了。

朴珍荣转头换了个整蛊对象,它再次消失了。


不是,你说朴珍荣这人讨不讨厌?


讨厌,非常讨厌。


我再一次说服了自己,并且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,“太晚了,你还不睡觉吗?”他似乎有点意外,手指纠结地抠着我昂贵的外套袖口,搬出了那句“哥,怎么了”。


“没怎么,我就是有点累。”


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他,我根本不想听他介绍什么诗集,求求他立刻消失,让我的心脏能平静一会。显然他并不能与我心意相通,在我几次的明示暗示下,他竟然得出了陪我吃夜宵的结论,因为根据他的经验,一碗高热量拉面能缓解一切疲惫。


乖乖,朴珍荣真是个人才。

我对他肃然起敬。


于是五分钟后,我们俩并排着靠在厨房的灶台前煮拉面,好一副兄友弟恭的和谐画面。他不爱吃辣味拉面,我嫌弃原味不痛快,小小一件事,我俩又险些当着灶王爷的面动起手来。后来动静闹得有点大,金有谦从房间里出来了,看着我俩,语气特别不爽:“打吧,下次上节目又有笑话说了。”


我突然就清醒了。上次因为席子吵架的事已经在粉丝间传开了,他不嫌丢面,我可还要脸。于是我妥协了,原味就原味吧,大不了自己加点辣椒。


可是真与他一人端一碗面坐到沙发前时,我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一个问题,不是陪我吃面吗,怎么是我去妥协他,不是他来妥协我。


好嘛,消停了没多久的情绪再次上线。我把拉面吸得呲溜响,趁他全神贯注地挑拣葱花时,我报复似的告诉他,我要搬出宿舍,房子已经找好了。


朴珍荣的筷子一歪,葱花就掉到了茶几上。


“哥,怎么了?”翻来覆去就这一句,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。


我嚼着面条观察他的表情,没有失落,没有不舍,他好似真的只是想问我怎么了。于是我照本宣科,搬出不方便照顾猫没有独立空间等理由,他认真听着,忽然间那双摄人的眼睛又桎住了我。


他笑眯眯地说,哥,你很在意我吧。




04

三二九六。

我郁结许久的心事,终于在这天被他揭穿。




05

恼人的,纠结的,经久不息的那心绪,再次冲上了头。


我发现朴珍荣这人特没劲,说话向来弯弯绕绕,三两句话化解了我的试探。日山水拳头一拳捶进棉花里,他不疼,我疼。


我真累了,朴珍荣实在不是我擅长应对的类型。我可以随意和马克玩闹,与几个弟弟互怼,可是面对朴珍荣,聪明的脑瓜突然就失效了。


他像是某种长耳红眼的带毛生物,两千零九是天真活泼的兔宝宝,二零一二是初露利齿的暴力兔,如今倒是温吞安静,任你怎么拿胡萝卜逗他,他就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看着你,让你觉得逗弄他是件多么罪恶的事。看似人畜无害一人,然而你想伸手摸他,他又耳朵一竖,张口咬在你的指尖。


西八我现在就觉得自己被凶巴巴的兔子啃了一口。


“我当然在意你,我不光在意你,我还在意马克、杰森、荣宰…”

“不是的哥,你知道我的意思。”


他放下筷子,干脆直视我的眼睛,我觉得我被一只红眼兔子精攫住了魂魄,当下竟然半句话都说不出来。我知道什么?我什么都不知道,若非要说我知道什么,那就是朴珍荣,你真的很讨厌。


“哥,我也很在意你的。”兔子精又开始害人,我坚决不能落入圈套,“第一次见到哥就很在意了,在意哥是否进步,在意哥获得了什么成就,在意哥是不是…哥,有时候我觉得我挺讨厌你的。”


哦是吗,那我们可真有默契。


“你什么都做得好,我不想输给你。”啧啧啧,瞅瞅,兔子精最会说这些毫无灵魂的甜言蜜语,我能上当吗?“可有时候我又觉得,输给你也挺好的。”


兔子精忽然笑了,他低着头,变成一颗熟透的水蜜桃精。


西八我可真吃这一套。


你必须认证,朴珍荣他天生就是撒娇的匠人。上帝怎么能同时把猫咪纹、脸颊肉和嘟嘟唇捏在一个人的脸上,他一开口,我满脑子的黄色废料一下就找到了聚点。太讨厌了,这种心跳爆炸的感觉太讨厌了。


我站起身,又一次试图逃跑。


“哥,其实你很讨厌我吧,我都知道的。”


我的右腿已经迈出去了,可惜它不太听我使唤,迈了一步又退了回去。


没关系,接下来我只需要告诉他时间不早了,我要回房间休息,然后他就会闭嘴,像从前那样把这段话永久封印。这是我们相处3296天的默契,我们为鸡毛蒜皮的琐事大打出手,却又对内心深处的波动三缄其口。


我进一步,他退一步;他进一步,我退一步。

如何与讨厌的人相处,这门学问我俩都已钻研成精。


于是我对他笑得虚伪,“太晚了,明天还有行程,早点休息。”


他看着我,我也看着他,我们的目光胶着在这暖气不太充足的空气中,我分神注意到他身上没了那件我给他披的外套。诡异的情绪又一次占了上风,我败下阵来,认命地替他重新披上外套。他却非要跟我作对,肩膀一抖,衣服掉在了沙发上。


行,跟我杠。


我生气了,把他从地上拎起来,命令他穿上外套。他不动,他只看着我,他似要试探我究竟有多少耐心。


可是他不知道,对象是他时,我向来是很有耐心的。我陪他在练习室一遍一遍跳重复的动作直到深夜,跟他吃我几乎吃到反胃的那家炸猪排,别人都喝醉了,只有我还在跟他推杯换盏,我对他读的那些酸诗一点兴趣都没有,都是因为读诗的人是他罢了。


他只知道我讨厌他。

可他不知道的多了。


那种包装为讨厌的暧昧思绪,因为太过敏感沉重,只能藏在3296个半梦半醒的日夜里,每当面对他的时候,它就从身体里抽离而出,叫嚣着骂我是个胆小鬼。


罢了,我承认,我输给它了。


“穿上外套吧,我怕你冻感冒了。”我抬手捏了捏他的后勃颈,然后从外套兜里掏出一把钥匙,郑重地放进他手心:“这把是你的,如果你想,我家以后也是你家。”




06

我叫林在范,我讨厌的人叫朴珍荣。

今天是我们相识的第3296天,情况依然没有好转。

可是谁知道呢,我们在一起了。


-FIN-

评论 ( 87 )
热度 ( 930 )
  1. 共15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长腿林公子 | Powered by LOFTER